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沂水有个廉政“110”

1998-12-22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徐 可 通讯员 李立刚 我有话说

本报讯在山东沂水,几乎无人不知有个廉政“110”,人们把它誉为“反腐倡廉的护法使者”。只要拨打“2254000”电话,一辆印有“廉政监察”字样的轿车便会及时出现。

今年年初,沂水县委出台了《关于党政机关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十条规定》,重点从禁止公款吃喝、清理通讯工具、小汽车管理等十个方面对各级党员干部提出了明确的规范性要求。8月20日,县里一次性投入资金22.5万元,配备了廉政监察车和摄像机、照相机等设备,公开招考组成一支精干的廉政监察队伍,成立专门的办公室,确定专职工作人员,装设专线电话,有举报随时出查,做到有报必查、违纪必究。为畅通举报渠道,县纪委向全县干部群众发出30万份公开信,全县户均一份,公布举报电话,做到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,发动全民反腐败。

沂水县委、县政府确定廉政“110”的主要服务范围是接受违反规定公款配备使用通讯工具、小汽车和公款购置装修住房、公款旅游的举报,接受利用职权私自从事营利活动、借婚丧嫁娶之机敛取钱财的举报,接受公款吃喝、挥霍浪费的举报,凡是公款大吃大喝者,全部录下形象,先在一定范围内曝光,经落实,确属违规吃喝者,公开曝光。对吃喝者出具的自费单据,一律盖上“自费,不作报销凭证”的字样,防止延时报销。另外,公车婚丧嫁娶、公路“三乱”等行业不正之风,也都在举报检查曝光范围内。

沂水廉政“110”开通后,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。3个多月来,共接受各类举报60余起,启动廉政监察车出查56次,处理违纪吃喝干部15人,按规定给予10倍的罚款。目前,全县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02起。沂水廉政“110”,在沂蒙山区荡起一股“廉政旋风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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